——提高农民养老金,不能再等了!

尚宝荣
文:尚宝荣
“岁岁重阳,今又重阳”。
今天是乙巳九月九日重阳节,又称老人节、敬老节、茱萸节。
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一位老人,这位老人就是我的老师国先生。
曾经每年的重阳前后,我都去看他,因为可恶的疫情,这种看望变成了电话和短信。前年去过一次后,去年和今年都没有去。但心中对他的思念是依然如故。
记得之前他经常对我说,“人活着,就要一直往前走”。有一次我们促膝长谈时他说,“人生就是一场戏,每个人都想上台,都想当主角,可是帝王将相是总是极少数,大多数人都是做跟班的、拿小旗的、打灯笼的……”,“可是,即便如此,你也要演好自己的角色,不能把班跟丢了,把小旗拿掉了,把灯笼打着火了”。
而前年去时,他对我说:“人生就是一场梦,到头一切都是空!咱们有缘相交十几年,这是老师给你说的交底的话”。
看着空落落的大房子,我问他吃饭咋办?他说社区食堂每天有人给送饭,他要是不在的话,就把饭挂在门把上,他回来就看到了。
我走时,他坚持要下楼把我送到小区门外,然后依依不舍地道别。听了他无助的话语,回望他衰老的身躯,我的心头不由地涌上一种莫名的情绪。
他是一位在现实社会中当过主角,有着辉煌人生和优厚待遇的老人。虽历经风云变幻,中间也有过坎坷,但也基本达到了年轻时书生意气,挥斥方遒;中年时身负重任,位高权重;年老时风光体面,安享尊荣。可即便如此,到了垂暮之年,照样摆脱不了生老病死之苦。
因为儿女常年都在国外,他所承受的更多的是疫情期间老伴走了之后的孤寂之苦,而至于房子、收入、医疗条件这些他都是不缺的。作为一位干到省部级的老人,他的养老条件,放在全中国,也属凤毛麟角。
因为每个人都会老,所以养老问题是每一个成年人都应该关心的问题。即使现在和你没关系,但是会和你的父母有关系;和你的父母没关系,和你的爷爷奶奶肯定有关系。
“少有所教,老有所养”,养老靠什么?
有人说靠儿子,靠的住吗?何况现实中很多人没有儿子。比如我就没有,也不想有。
要我回答,靠健康,靠钱!这里主要谈谈钱的问题。
根据木桶理论,决定装水量的不取决于最长的那块木板,而取决于最短的那一块。
毫无疑问,人口众多的60岁以上的老年农民群体,就是养老问题中那块最短的木板。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衡量整个老龄事业发展水平高低、解决养老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更应当引起他们儿孙的关注。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民政部、国家老龄办发布的《2024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显示,截至2024年末,我国总人口为14.0828亿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1031万人,占总人口的22.0%;乡村人口为4.6478亿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33.0%。
而对于60周岁及以上农村人口是多少,该报告没有给出具体数据。
基于老弱病残多在农村的现实情况,农村60周岁及以上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例应当远高于全国水平,假定其为25%,则该群体的人数为4.6478亿×25%=1.16195亿人。而这1.16亿人,每个月的基础养老金收入是多少呢?
笔者受调查条件限制,只好借助百度AI,该查询显示,2024年60岁以上农民的养老金最低标准为123元/月。 经济水平差异原因,上海为1490元/月(全国最高),甘肃敦煌为223元/月,内蒙古乌海为205元/月,河南鹤壁为148元/月,安徽寿县为135元/月。

而此前,有公开报道采用《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农民养老金平均205元/月,是城镇职工养老金的1/15,是机关事业单位的1/30。205元,这是全国范围内的一个平均值,大多数经济落后省份是拿不到这么多的。
农民养老金过低的问题,也引起了一些高层人士的关注,他们呼吁尽快提高农民养老金。我对他们身居庙堂,心怀农民的高尚品格表示敬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世锦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5年年会”上呼吁加快农民养老金的上涨步伐。他指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者中95%为农村居民,其养老金仅为220元/月,与城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镇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存在显著差距。他表示,尽快将农民养老金提高到400元,对促消费的效果会更好。
全国人大常委、中国银保监原主席、山东省原省长郭树清在“2025博鳌论坛年会”上表示,2024年农民养老金平均每月约240元,仅相当于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低保标准的40%,远不能覆盖基本生活开支。
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后,著名经济学家、清华大学教授、无党派代表人士、十一至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李稻葵公开发表视频认为,农民通过交公粮为新中国的奠基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应当尽快提高农民养老金。
他明确指出:
1、国家在道义上亏欠农民的;
2、当前国家有这个财力;
3、这样做有利于促进消费和扩大就业。
作为经济学家、李稻葵先生的看法无疑最具有客观性和参考性,在观点上更具有突破性。
他首先在“法理”上为提高农民养老金提供了依据,有力地驳斥了那种“农民没有缴纳社保,所以不应该享受养老金”的无稽之谈;其次指出了当前实施这一举措具备了经济基础;最后指出了这样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好处。
而今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张翼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建议,“农民交公粮、交农业税也可以视同缴费年限”,他列举了城镇职工、企业职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先例来加以佐证。
对于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我百度了一下,长沙市人社局网站给出的解释是:“各地养老保险实行“统账结合”制度之前(长沙市本级为1995年4月),“上山下乡”、“军龄”、以及经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审批录用后在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等按国家有关政策可计算的连续工龄。”

这种官方语言看起来可能比较费解,按我的理解概括就是:在实施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社保缴费的制度(即“统账结合”)实施之前,个人没有缴费的,也视同缴费。
举个例子,比如你1985年在长沙某国企参加工作了,但长沙1995年4月才实行的“统账结合”制度,而这之前的十年你没有缴费,也不可能缴费,但也视同你缴费了,也不需要你补缴。你没缴费,那这钱从哪里来?那你别管了,反正不用你出,退休后你领钱就是了。
那这个时候有人就要问了,同样是国家的子民,凭什么在企业、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就可以“视同缴费年限”,而在农村种地就不行呢?种地难道就不是工作吗?工厂是国家的工厂,地难道不是国家的地吗?更何况还给国家交了那么多的公粮呢?
不要问我为什么,不是我回答不了你,是我不能回答你。你只要多想想现在为什么人们抢破头去“考公”就明白了。如果是1927年都争着加入共产党,1937年都争着去抗日,早就天下大同了。
而说到交公粮对国家的价值有多大,能不能覆盖社保费,可以试做分析。
从1956年底,“三大改造”(即国家对农业、工业、手工业进行公私合营)完成,到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这36年期间,中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即从城市到农村,一切的工厂、机器、土地、农具都由国家和实施国家意志的集体掌握,一切的计划、投资、生产、分配、交换都是由政府来掌控的。
在当时国民党留下的烂摊子上,农业靠背挑肩抗、看天吃饭,工业连火柴、铁钉都生产不了的一穷二白的条件下,国家决定,首先发展工业、优先建设城市。
任何有经济常识的人都知道,要发展,首先要有资本,而资本需要积累的过程。政治动员的力量虽然伟大,但不可能持久,人不可能长时间饿着肚子,仅凭一腔热血干活。要组织生产、扩大再生产,最终还得靠资金、靠钱。
钱从何而来,原始积累从何而来?
回答,从农民身上而来!
因为国家垄断着生产资料,并掌握着交换、定价一系列的权力。所以,当时农民种出来的粮食,除了法定的无偿交给国家的公粮(农业税)以外,留过自己的口粮,剩余部分想卖出换钱,必须卖给国家的粮食部门或企业,收购价格多少由国家规定,而给出的这个价格远远低于粮食的实际价值。而公粮部分的价值,同样由国家来确定。
有人说,那我不卖给国家行了吧?“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卖给谁呀?难道你还能漂洋过海卖到国外去?再说了,你要是敢不这样做,公检法早都准备好了,用投机倒把的罪名分分钟就把你给抓起来判刑了。
而农民所需要的工业产品,比如,煤油、锄头、铁锅、铝壶、手电筒等原始的生产生活资料,则只能从国家主导的工厂来购买,价格同样由国家规定,而这个价格会定的高于它的实际价值。有人说了,那我不从国家的工厂手里买了。
那好吧,你坐飞机到欧洲、到日本去买吧。很遗憾,机票除了昂贵以外,还需要一定的级别,经过国家的批准才能买。在当时,别说你了,连你们乡长都没有这个资格,县长以上的才勉勉强强够格,而你能直接说的上话的人顶多也就是个村长罢了。
这样一来一去,吃亏的总是农民,而钱也就这样从农民的手里到了国家的手里,资金这个组织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关键要素也就从广袤的农村转移和集中到了城市。国家有了钱,才能以相对优越的条件引进人才,研发或购买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以发展工业,建设城市。
所以在当时,通过招工、招干、考学、参军等少数的方式跳出农门,当上干部、军官、工人,成为市民、城里人,毫无悬念地意味着阶层的提升,其现实意义不亚于古代的“抬籍”。
在经济学上,上述的“买卖”现象叫做“剪刀差”,“剪刀差”可以在地区之间、国与国之间,本国之内的城乡之间发生。
尽管1992年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在这之后,粮食仍然属于国家管控物资,直到2004年5月,国务院制定出台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才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
而从1958年6月3日开始征收农业税,到2006年1月1日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这47年间,中国十多亿农民缴纳的不仅是公粮(农业税),还有“三提五统”,三项村提留(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和五项乡统筹(教育附加费、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民政优抚费、民办交通费)。就是说在法定的农业税外,还承担了额外的基层政权运转所需的费用。
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民能不穷吗?
用著名“三农问题”专家李昌平当年写给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信中的话来概括,就是:“农民真穷,农村真苦,农业真危险”。
用著名经济学家、九三学社中央原副主席、十一届全国人大财经副主任贺铿先生的话说,“我曾戏言,现在唯有农民是无产阶级”。
不是农民天生自己想穷,为什么穷?你慢慢想,有些话,我不能说的太明白。
知道了这些,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李稻葵先生说“农民通过交公粮为新中国的奠基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国家在道义上亏欠农民的”。
尽管有反对人士一再以公粮和社保分属不同的法律体系,等同视之和替代没有法律依据,我认为这纯属消极的应对之词。
他可能忘了,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其本质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其作用是调节人与人、国家与人之间的关系。只要国家有决心,还愁破解不了法律上的技术问题吗?
希望持这种意见的人去研究一下,当年“视同缴费年限”是怎么做到的,可曾有法律依据?
如果实在不能等同和替代,那么承认他们交公粮的历史贡献,相应提高他们的基础养老金,总是可以的吧?
至于提高到多少,我认为,可以采取“保高升低”的策略,即上海等相对较高省份的略有提高外,着重提高中西部欠发达省份的标准,具体数额可以参照青海省的低保标准,先提高到700元/月,以后再根据情况逐年上调。这样一来,因为消费水平不同,地区间的差异仍在,但差距会缩小。
再或者,可以通过身份年龄的甄别,根据交公粮的历史年限,发给有所差别的“公粮津贴”,这总是可以的吧?
而至于钱从何而来?根据李稻葵教授的说法,国家现在有这个财力。我认为,可以由国家和省统筹解决,国家出大头,省里出小头。
从2006年取消农业税到现在,马上20年过去了,这些年,数以亿计的老年农民已经离开了人世。“逝者已矣,来者可追”,希望不要再留下遗憾。
今天是重阳节,一千多年前,诗人王维曾发出感叹:“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
我亲爱的祖国,我们可一个都不能少啊!
尚宝荣,学者讲课网、群贤书院负责人